发达国家和中国的气候保险

文章来源:气候变化研究进展许光清2020-05-06 15:37

    发达国家气候保险发展较早,有些保险产品依靠市场机制,其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方式主要是再保险机制和开发保险衍生品,有些保险产品需要政府的干预,其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方式除了市场机制,还有法律强制投保、保费补贴和政府紧急贷款等,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和补贴会导致保险资金的无效率,加重道德风险和反馈效应。
 
    中国正处于气候保险起步并开始大力发展的阶段,应有效协调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度,重视其相互作用和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气候保险市场:
    
    首先,中国的气候保险面临着难以满足大数法则的问题,应该完善气象基础设施和基础数据,制定细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地图,促进保险公司设计分区域多层次不同费率的气候保险产品,同时提高公众的投保意愿,以避免逆向选择风险;
    
    其次,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道德风险及其导致的反馈效应,但是随着中国气候保险的逐步发展完善,应该未雨绸缪,提前预防道德风险问题,在保险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生态成本和社会成本;
 
    最后,中国气候保险中政府补贴比例较高,缺乏风险分散的市场机制,应该适时发展天气衍生品市场和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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