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
绿色低碳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评价和挖掘生态系统
碳汇潜力,确保2030年全省二氧化
碳排放达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厅《关于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480号)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攀枝花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单位。
编制完成2018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清单,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五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排放量等。温室气体核算种类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s)六种温室气体。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比选申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环保咨询服务;
3、近四年(2016年至今)具有2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提交资料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攀枝花市2018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4、比选相关资料。
四、比选方法
请有意向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前将上述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交市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将于同一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资格、工作方案进行比选,确定最终评估单位。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9楼916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812-3348401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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