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过程中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不少人指出了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局限性,包括央行可能面临多政策目标的冲突性、对央行过度授权导致其机构独立性遭到削弱风险等(Volz,2017)。有越来越多的文献强调,以“碳定价”为核心的财政政策对加速低碳转型至关重要,而审慎和货币政策工具大多可以对它们进行支持和补充,因此,财政、货币和审慎监管之间应该更好地协调发展(Krogstrup & Oman, 2019; Bolton et al, 2020)。但是,目前仍然缺乏关于最佳气候政策组合框架的讨论。
Bolton et al(2020)提出,央行可以在“帮助协调”应对气候变化措施方面发挥额外的作用,因为确保成功实现低碳转型的首要责任在于政府的其他部门,如果这些部门采取的行动不足,央行采取行动的效果将十分有限。因此,各国央行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通过扮演社会经济变革倡导者的角色,以呼吁更广泛的变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Bolton et al(2020)以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跨学科方法为基础,提出了碳定价之外的对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四个主张:(1)各国央行可以通过支持可持续金融的价值观或理想,以帮助积极促进长期主义;(2)各国央行可以呼吁加大财政政策在支持生态转型方面的作用,尤其是在零利率下限下;(3)各国央行可以加强国际货币和金融当局在生态问题上的合作;(4)各国央行可以支持在企业和国际
会计框架内更系统地整合气候和可持续性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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