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相关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市州工信部门复审推荐。各市州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申报单位材料和现场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重点审查申报单位的
绿色发展水平及示范引领情况,并按要求向省工信厅推荐满足条件的
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工业节水型企业及相关申报材料。将推荐意见装订入申报材料,填写汇总表,连同正式上报文件、申请材料(参见附件要求)于2020年3月20日前送至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发展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随附word及PDF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光盘)。
省工信厅评估认定。省工信厅对市州工信部门报送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工业节水型企业等开展评估确认。通过评估确认的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列入省级绿色工业体系名单。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向工信部推荐申请列入国家级相关名单。
正式文件: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绿色制造申报服务的通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