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支持现有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企业的服务保障。
其中关于
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安排,措施规定:“调整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安排。对于纳入我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范围的企业(单位),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酌情推迟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及配额
履约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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