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项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并跟进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因此,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不同表述,呼吁最广泛的全球合作。“认识到发达国家有必要根据明确的优先顺序,立即灵活地采取行动,以作为形成考虑到所有温室气体并适当考虑它们对增强温室效应的相对作用的全球、国家和可能议定的区域性综合应对战略的第一步。”“承认气候变化的全球性要求是所有国家根据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及其社会和经济条件,尽可能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并参与有效和适当的国际应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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