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推进我国储能商业化的难点与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曾鸣2019-12-19 09:34

储能专项发展基金

 
      设立储能专项发展基金。储能基础设施的初期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收益性较低,客观需要融资和金融服务政策的支持。建议把储能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给予低息贷款政策支持,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定增、发债等间接融资获得专项资金,鼓励风险投资的参与。加快发展储能产业基金或绿色投资基金,借鉴产业基金运营模式,委托给第三方管
 
理并定期核算投资收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促进储能产业发展。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