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复贷款金额6,900万元,由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本笔贷款提供担保。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广州港股份所属码头进行岸电系统设备建设。项目建成后,港口船舶可以在靠港期间关闭自备辅助燃油发电机,由岸上供电系统为靠港船舶供电,从而减少噪音污染和燃料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实施,对大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船舶岸电设施改造、节能降耗、建设
绿色低碳港口和船舶运输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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