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呼吁欧盟新气候法采取12项措施应对气候危机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碳交易网2019-11-07 11:28

 
即将上任的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冯·莱恩(Von der Leyen)希望提出一项气候法。2019年10月8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发布题为《欧洲气候法——世界自然基金会的12条要求》(A European Climate Law - WWF's 12 Asks)的报告,呼吁欧盟新的气候法采取12项措施,以应对气候危机并实施《巴黎协定》。
 
1、宣布气候紧急状态
 
欧盟新的气候法应明确声明,世界目前正面临气候紧急情况,欧盟所有机构都需要采取相应行动。
 
2、到2040年实现气候中立(净零排放)
 
鉴于欧盟对历史排放负有责任,其目标应该是到2040年(而不是2050年)在整个经济系统实现净零排放,并在此后转变为负净排放。
 
3、到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65%
 
欧盟目前的2030年目标与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1.5 ℃之内,或在2040年(或2050年)实现气候中立的任何成本效益轨迹都不一致,其减排目标应该从40%提高到65%。
 
4、到2030年碳汇增加1倍
 
在快速减排的同时,欧盟应力争到2030年将欧盟的碳汇提高1倍,包括通过立法建立资金充足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这需要基于生态系统恢复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增强气候适应能力并帮助应对生物多样性危机。
 
5、建立5年审查机制
 
为了防止倒退,并考虑到气候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应对欧盟的目标和长期战略每5年进行一次审查和逐步提高,以便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
 
6、使欧盟其他立法保持一致
 
气候法应要求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使所有部门的立法符合气候目标,例如关于排放交易、气候行动、土地利用、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农业、贸易和运输的立法。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现行的法规正在破坏这些目标,例如在《可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和《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下,欧盟的生物能源政策就是这种情况。
 
7、终结化石燃料时代
 
化石燃料的开采和燃烧是对气候的最大威胁。欧盟的气候法必须设定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最后期限,禁止所有补贴和公共财政(包括共同利益项目),终止化石燃料广告和赞助,从而结束化石燃料时代。
 
8、欧盟的国际碳足迹和生态足迹
 
欧盟的消费导致了世界其他地方的大量排放和环境退化。新的气候法应要求欧盟委员会加快行动,大幅削减欧盟的国际碳足迹和生态足迹,重点关注保护和恢复世界森林的新政策措施或立法。
 
9、确保公平转型
 
只有在欧盟公民的全力支持和参与下,向气候中立经济的快速转型才会成功。新的气候法应将气候正义(climate justice)作为欧盟政策的基本原则,并促进由社区自身参与的国家和地区战略的制定。它还必须确保欧盟的任何结构性或财政支持都与此类战略相关,并与气候目标保持一致。
 
10、公共和私人财政
 
气候法应规定对欧盟立法的修改,以使欧盟预算以及公共和私人金融机构的运作与《巴黎协定》的1.5 ℃目标保持一致。它还应将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投资排除在国家财政赤字的计算之外。
 
11、建立独立的科学机构
 
如果欧盟政策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独立的审查和建议是必不可少的。气候法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负责,就欧盟气候目标提供建议,并审查欧盟实现这些目标的计划和政策。
 
12、让欧盟公民参与
 
鉴于整个社会需要采取气候行动的规模和速度,有关立法的标准在线磋商是不够的,欧盟应该建立协商式民主或参与式民主的程序。这些程序都必须使公民能够全面考虑气候相关的政策,而且这种方法应该从欧盟气候法本身开始。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及作者: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气候变化科学动态监测快报》2019年第21期,廖 琴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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