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气候投融资的六大建议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9-10-12 09:20

我国气候投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气候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首先,气候投融资专职管理和协调机构尚未组建,缺乏气候投融资体系建设的统筹管理者,这也阻碍了顶层设计的加速出台。其次,缺乏对气候投融资范畴的明确界定,相关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国家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指标没有反映到金融体系里,同时气候资金尚未单独核算,除来自国际碳市场的补偿资金可核证与监测外,其他气候资金均未被单独列出,对国外私人部门资金的进入也没有准确测算,难以估量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标准体系与报告核查体系的缺位也将导致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形成。第三,低碳试点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存在错位,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部分,而已有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与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之间却关联较小,并未从试点地区形成广泛可复制的气候投融资支持地方低碳发展的创新经验。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银行向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供融资的动力明显不足。由于气候投融资项目具有正的外部性且并未实现内部化,气候投融资项目普遍存在前期投资规模大、投资收益率不高和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G20的报告就曾指出:“可再生能源项目可能比传统能源项目的建设成本更高……建设一栋节能建筑的前期成本高于普通建筑;与火电站相比,建设太阳能或风能电站的前期资本投入与运营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更高。”与此同时,银行提供绿色融资、气候融资还需要对项目进行额外认证(因此也面临额外的成本和监管风险),这就导致银行向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供贷款的动力明显不足。
在商业银行层面,当前我国银行业人才结构中,熟悉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相关政策和产品设计运营的专业人才、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人才还非常缺乏,无法对气候投融资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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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发展气候投融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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