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主要反映我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目标与行动,主要包括综合、温室气体排放、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增加森林
碳汇、控制工业、农业等部门温室气体排放7小类共16项指标。
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5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等2项。
调整产业结构指标包括: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等2项。
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指标包括: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率等3项。
发展非化石能源指标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增加森林碳汇指标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新增森林面积等3项。
控制工业、农业等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包括: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比、废钢入炉比、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沼气年产气量等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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