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交易机制将首先“完全” 根据
试点计划的经验设立。这中模式似乎已经取得初步成功,同时监管机构也在根据其他项目的经验以应用到中国碳排交易计划中。
例如,试点计划在广东省实施初年,排放额度二次
买卖只占市场的10%,后来当监管机构参考湖北省(第一个允许机构投资者在第一市场参与竞购减排额度的省份)的经验,允许机构投资者在第一市场参与竞购减排额度,计划的参与率逐步提高。其后,所有试点计划一律开放给机构投资者,深圳市更开放给境外投资者参与。深圳市的试点计划独特之处在于其隶属广东省的碳排交易机制,或许日后可以作为中国碳排交易机制与其他碳排交易机制之间的桥梁。
不同试点计划的执法也有差别。上海的违规处罚对比其他试点计划虽然并不特别严厉,但上海2014年受规管企业的合规率竟然达到100%,这或者是违规事项会记录到违规企业的信用记录之故(在“
绿色信用”政策下,中国从2007年起一直拒绝向环境违规者提供信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报道指,
北京市就对违规企业处以相当于不足额度市场价三到五倍的罚款,2014年合规率达到97.1%。
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试点计划)主管王阳指出:“[试点计划]某程度上为企业带来减排压力[…]帮助北京达到降低总
碳排放量的目标。”
有舆论指出官方应公布更多关于省级政府批出授权、企业的实际碳排数字及定价机制运作模式的统计资料。试点计划成交量不特别高而且缺乏透明度可能是一个主因。没有这些资料,就难以准确评估并为碳排成本制定一个公平的市场价值—这对于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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