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项目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碳交易网2019-06-24 15:50

安徽滁州市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6-04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6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9日08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昫清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达路1218号1幢1层H区158室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3722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喻闰基、王桂红、潘静生、姜世元、王磊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联系人:杨凯    
 
联系方式:183550092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528室
 
项目负责人: 杨庆永   联系电话: 0550-3023099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6000元收取,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放费用为准
 
收费金额:6000元(不含专家费用39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20日至2019年06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或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或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528室,联系电话:18355009298或0550-30230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盖章):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日: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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