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银保监会、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关于组建专家委员会的要求,指导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5月7日
抄送:深圳市、包头市、铜陵市、威海市、重庆市、绍兴市、三亚市、许昌市、徐州市、盘锦市、西宁市、瑞金市、光泽县人民政府,河北雄安新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GB0626-2005^0000000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环办固体函〔2019〕463号^见报头^关于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的函^无^无^20190507^^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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