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云南省税务、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紧密配合、有效联动,首年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共计征收入库环境保护税21337万元,减免税款5350万元。一年来,针对环境保护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省税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主动沟通协调,指导各级税务、生态环境部门工作。2018年,云南省组织各地环境保护税培训共计493次、受训人数达14149人;开展纳税辅导1585次、辅导人数6000余人。同时,在云南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下,纳税人的环保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加强污染治理投入、减少排放的行为更加自觉,环境保护税
绿色效应初步显现。
2017年1至3季度,全省企业欠缴排污费1873万元,占当期排污费的12.59%。环境保护税开征后,未出现大额欠税情况,在环保税正向激励下,企业
节能减排积极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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