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杀熟”榜

文章来源:新华网冯悦 张明浩2019-03-29 13:49

 
北京消协“杀熟”榜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8年以来,大数据“杀熟”问题备受关注,但是每次涉事企业都否认利用大数据技术“杀熟”,最后结果也都不了了之。
 
昨天(2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大数据“杀熟”的调查结果,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大数据“杀熟”对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怎样才能杜绝大数据“杀熟”呢?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开展了一次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调查显示,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普遍或很普遍,有过半被调查者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被调查者反映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
 
刘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我和同事一起出差,各自订票,我发现我经常用的反而比她不经常用的价格还高,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高了大概二三十元钱。”于先生也称:“这几年我都只用这一款App买电影票,成为这个App的最高级会员也有几年了。但是我妈就用这个买过一两次,我俩的票价就不一样。我这个老会员还贵了4块钱。”
 
那么,大数据“杀熟”是否涉嫌价格欺诈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给出了他的观点,并表示应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他说:“这种‘杀熟’就是在同一个平台同一个时间段就同一种商品,针对不同的人可能有两种价格体现。这是否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直接作出认定。我个人比较倾向认为这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或者至少是一个价格歧视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其对客户实施了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3倍赔偿的。”
 
调查发现,部分新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同,部分商家存在特定推送行为,但很难界定其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合理推送行为。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举例说:“比如,老客户可能反而比新客户价格更贵,原因可能是老客户不太在意价格,你经常选择过这个商品和服务了,商家觉得你有更高的购买力,所以就给你一个更高的价格。像这样一些行为,我们认为都是不诚信的,而且是有损消费者权益的。”
 
大数据“杀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少网友吐槽遭遇过大数据“杀熟”。但由于经营者通常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优惠不同、时间点不同等理由进行自辩,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所以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陈剑也指出,这种“杀熟”的销售方式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等正当权益,也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公平诚信原则。她说,在定价过程中要坚持诚信、公平,符合公序良俗。反对利用数据采集消费者信息,之后时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对此应当予以禁止。特别是对于这种采取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的做法,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予以严厉禁止。
 
被此次调查点名的飞猪旅行和去哪儿网均表示不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飞猪方面回应称,该情况往往是由于促销红包、新人优惠、酒店和航班库存变化带来实时价格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并非大数据“杀熟”。
 
去哪儿网表示,绝对不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对所有用户报价均一致。去哪网针对新用户发放优惠券的形式进行拉新活动,同时也会对老用户发放不同会员等级的优惠券。所有的优惠活动,均向用户明确展示。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定位、描摹消费者,为其“量身定制”商品或者服务,原本是件好事。但如果商家只顾谋取私利,而不惜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就应该依法受到应有的规制。对此,北京市消协提出几点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网上监管平台;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大数据“杀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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