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技术”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环所碳交易网2017-10-30 12:33

关于举办第四期“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技术”培训的通知

一、课程背景
随着国内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的持续深入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颁布,国内碳市场建设将稳步提速并将在2017年正式启动国家统一碳市场。与此同时,为获取碳排放准确数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于2013年先后分三批印发了二十四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5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以及发电、钢铁、民航、化工、水泥等10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国家标准。随着明年全国统一市场启动的临近,各非试点省区也陆续启动对年碳排放量超过26000吨或综合能耗超过10000吨标煤的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和第三方核查机构遴选及核查工作。
在这一背景下,为控排企业培养一批熟悉核算方法、报告制度的专业人才,为核查机构培养一批了解核查方法和核查流程的专业核查员就显得极为迫切。鉴于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低碳智慧研究院,携手碳核算与核查领域知名学者、资深专家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碳核查专家,全力打造“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技术”培训课程。
二、培训证书
“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技术”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全程指导和监督。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技术培训证书(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证书专用章)。该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查询。
此外,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的学员还将获得“北京环境交易所低碳专业人才培训结业证书”。该证书由北京环境交易所颁发、认可并备案,持证人员将进入“北京环境交易所低碳专业人才储备库”并接受查询,并享受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的信息资讯和业务咨询等服务。
三、目标学员
1、碳交易试点地区受管控企业的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2、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3、相关碳交易咨询服务机构的温室气体核查人员;
4、其他有志于从事碳核算或碳核查的人员以及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及核查标准感兴趣的人员。
四、课程模块
模块一:碳市场政策详解
1、碳交易机制基本原理及国际碳市场发展现状
2、国内碳市场发展概况与最新政策解读
3、国家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政策背景分析
模块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与报告指南
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报告体系介绍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解读
3、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与低碳信息化管理
模块三:碳核查制度体系及控排企业应对温室气体核查工作管理方法
1、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流程详解及案例分析
2、企业应对温室气体核查工作管理方法及相关案例
模块四:企业碳资产开发碳管理策略
1、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实务
2、企业碳资产管理思路分享
模块五:模拟互动
1、温室气体核算核查流程模拟
2、算算你的碳足迹
五、培训讲师
国内低碳领域的知名学者、资深专家及具有碳核算经验及核查资质的一线业务精英。
六、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环境交易所
协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碳排放交易网
七、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9日(周三)-12月1日(周五)
地点:北京市                                                     
八、课程费用
4150元/人 (包含培训费、人社部教培中心证书费、环交所证书费、午餐及资料费)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汇款账号:11001085600053007901
九、报名方式
如欲参加,请于11月24日前将登陆课程报名网站(www.tanhecha.com)下载“报名回执”并填写完整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接到您的报名信息后我们将与您确认收悉,并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席位。
十、联系人
张老师 冯老师
电话:010-51668250 13901284271
邮箱:13901284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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