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订全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根据“稳步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总量和地区布局进行调控。
电子交易中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提供可靠、安全、开放的电子
交易系统平台,并对电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电子交易中心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交易交收条款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对于交易的管理和监督,需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具体来说,开设交易市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满足交易的经营场所、设施及运作团队;
(2)信息服务平台及信息披露;
(3)交易设施和通讯条件完备,满足24小时的服务;
(4)有满足保管和其他物流配套服务要求的指定交货仓库、有提供配套的物流配送服务的能力,能实时掌握交货仓库的货物情况;
(5)能保证电子交易过程按相关标准要求运作、控制的电子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交收系统;
(6)开设国家银行第三方资金监管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交易商的货款及相关款项。
(7)健全完整的一套交易市场规则及制度;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章程及规则制度。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