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我省参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拟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企业开展历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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