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发放及最后履约的流程及关键时间点有哪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A2013年既有设施配额已于2013年11月19日发放;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13年新增设施配额和配额调整量已于2014年5月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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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既有设施配额已于2014年6月发放(2014年新增重点排放单位既有设施配额已于2014年11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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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新增设施配额和配额调整量经核定后,将于2015年4月发放。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2015年既有设施配额将于2015年4月发放;2015年新增设施配额经核定后,将于2016年4月发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
Q报告单位如何核算自身碳排放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A报告单位应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核算指南》)核算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包括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固定设施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制造业协同处理废弃物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本市行政辖区内固定设施电力消耗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交通运输等移动源设施及本市行政辖区外的设施,只报告能源消费量,不核算排放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Q非供热企业(单位)向家属区或居民社区供热的排放如何核算和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A该企业(单位)应按照《核算指南》核算并报告为家属区或居民社区提供供热服务的设施的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且排放量应计算在企业的总排放量中。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Q企业(单位)家属区或居民社区消费的电力隐含的碳排放如何核算和报告?
A家属区或居民社区消费的电力如果是从电力公司直接购买,则不在企业核算范围;如果是企业(单位)代购电,且能单独计量,则此部分电力消费可以从企业(单位)的电力消费中扣除,且不需要报告这部分电力消费隐含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如果家属区或居民社区的电力消费是企业(单位)代购,且难以单独计量,则需计入企业(单位)的间接排放总量。企业的年度报告应注意与历史报告核算边界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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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单个排放源的排放量或化石燃料使用量的不确定性如何计算?请举例。
A主要从数据的准确程度来估计。例如,某企业消耗煤炭9600吨,误差为100吨。那么,此煤炭消耗的不确定性为100/9600,约等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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