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碳排权交易与居民权益
联合国9月召开 2014年气候峰会,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碳排强度将比2005年下降45%。一诺千金,国际社会一片叫好。然而叫好归叫好,未来几年我们将要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中国历来说到做到,时不我待,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减排办法来。
我曾就“减排”问题写过两篇文章:一篇题为《气候问题的经济学视角》,写于2009年;另一篇是去年写的《工业文明的代价》。两文角度不同,但结论却异曲同工,皆指出“推动碳排权交易是实行减排的优选”。而本文要讨论的重点是,碳排权交易的学理根据为何,或者说碳排权交易该怎样设计才能在实行减排的同时保障居民的权益。为方便表述,下面分点简述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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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所公认,碳排放是造成目前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而环境事关大家的公共利益,可为何企业不主动限排呢?对此经济学的解释,是企业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换言之,碳排放对环境损害所发生的成本(治理环境的费用与居民受到的损害)企业并不承担,而是转嫁给了社会(政府或居民)承担。正因如此,所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才对碳排放漠不关心,甚至肆无忌惮。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二、由此可见,减少碳排放关键是要将社会成本内化为企业成本。问题是怎样内化?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方案是,由政府先向碳排企业征税,然后再对居民予以补偿。此办法无疑是一个思路,也有国家曾经这样处理。可经济学家科斯认为,庇古方案虽能将社会成本内化,但并非解决环境问题的优选,更不是唯一选择。
三、科斯提出的方案是,以交易成本高低来分担社会成本。在科斯看来,碳排权的分配,其实就是社会成本的分摊,说到底是产权的界定。若将碳排权界定给了企业,企业就无需承担社会成本;若将碳排权界定给了居民,则企业就得承担全部社会成本。而至于碳排权在企业与居民间如何分配,政府不必管其他,只需看界定给谁的交易成本更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交易成本是指除“生产成本”之外的“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搜集、谈判沟通、组织协调等费用。这样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由于环境未出现普遍污染,公众环保意识也不强,那时将碳排权界定给企业一般不会遭到居民反对,故交易成本会相对低;但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特别是到了工业化中期后,环境逐步恶化,公众环保意识增强,若仍将碳排权全部界定给企业会招致居民的抵制,由此形成的交易成本会升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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