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模式”成决定气候变化立法成败的关键因素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7-13 10:45

立法模式是决定气候变化立法成败的关键因素。在较为紧迫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应以专门性立法模式尽快实现立法,推进国内气候治理政策措施法制化,保证我国在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中占据主动,提升在谈判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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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气象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该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求。频发的霾天气等气象灾害暴露出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缺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着眼于当下形势,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完善成为当务之急。“当前,国内立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途径。”各国的气候变化立法主要有四种模式:综合性立法、专门性立法、政策性立法和分散性立法。立法模式是决定气候变化立法成败的关键因素。在较为紧迫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应以专门性立法模式尽快实现立法,推进国内气候治理政策措施法制化,保证我国在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中占据主动,提升在谈判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合理的立法与决策必须要有科学的依据。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与政策制定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挥着重要作用。IPCC已经完成的四次评估报告对促进国际性气候协议的签署、生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五次报告将于2014年10月前发布。中国科学家参与IPCC评估工作的人数和影响力呈逐渐增长趋势,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变化事务、制定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时需充分考虑IPCC报告的影响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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