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加快出台并完善统一的能源消费量统计标准,依据标准设定涵盖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的年度能源消费量指标“红线”。对于超标和用能指标有富余的企业之间,允许进行市场化的用能量交易。唯有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为地方政府及企业戴上“紧箍咒”,方可将能源消费量控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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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应加强对节能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并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扶持。比如节能灯具平均可以节能一半以上,但是目前生产领域有待规范,以保证产品质量;在应用方面由于一次性投入大,可以通过财政支持、补贴的办法加以推进。政策上目前实施的节能惠品工程应在更广领域内推进并完善补贴措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另外,对于高耗能行业盲目增长的遏制,目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从执行上来看,在一些地区仍有死灰复燃势头。在此方面,去年逆势上马的湛江钢铁项目所引发的巨大争议应该值得反思。相关部门应从严各地区高耗能项目的审批门槛,避免因拉动经济增长需要放低对门槛的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最后,应加快出台针对不同行业的差别电价,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的惩罚性电价政策。在当前宏观经济仍处于企稳回升的背景下,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恰逢其时。如专家所言,在政策制定上,可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如果通过技术改造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可申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而惩罚性电价收入则可作为政策性专项收入,在使用方向上可优先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