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服贸会期间,由气候脆弱国家
论坛(Climate Vulnerable Forum,CVF)与脆弱二十国集团(V20)财政部长(CVF-V20)秘书处、亚洲气候行动者(People of Asia for Climate Solutions,PACS)共同主办,能联社承办的来自中国与气候脆弱国家的气候领导力高级别对话在
北京首钢园召开。
会议期间,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会长,应急管理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郑国光接受了能联社的专访,结合气候气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能源转型等关键点,他畅谈了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思考。
“2023年发布的《IPCC第六次科学评估综合报告》强调,全球大约有33亿至36亿人生活在高脆弱环境中,更严重的热浪、更强烈的降雨和其他极端天气将进一步增加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的风险,对全球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剧。2024年,人类经历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全球平均气温、海表温度均打破历史纪录。多个国家和地区遭遇了异常猛烈的高温干旱和暴雨洪水,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重发。”郑国光用直观的数据和
案例,首先指明全球气候系统所经历的前所未有变化,以及由此给自然界和人类带来的严峻挑战。
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不断加剧,谁都不能独善其身。郑国光表示,唯有团结协作、携手应对才是人类唯一的选择。这其中,中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引领者,将完成全球最高的
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
碳中和,必将持续发挥关键作用。
行动更有说服力。郑国光展示了一组核心数据:在光伏、风电、储能、氢能、数字化等关键技术领域,中国均处在全面或局部领先的位置。例如,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等占全球供应量的70%以上,
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等。截至2024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的56%,约占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四成,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居世界第一,为全球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中国正在以最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能源革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一大批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崛起,中国在绿色低碳产业的生产、研发、投资、消费等领域已处于世界前列。”郑国光表示,基于此,中国有能力参与并积极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对于气候脆弱国家而言,它们虽然在历史累积排放中责任很小,当前却承受着最沉重、最迫切的冲击。早在2015年9月,中国便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帮助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韧性,这既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全球气候正义的体现。为了进一步推动合作、深化行动,郑国光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能源转型合作,共享绿色繁荣机遇。能源部门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实现低碳发展的关键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拥有强大的产业能力和相对成本优势,可以与气候脆弱国家分享知识和经验,支持其根据本国国情,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
清洁能源,提升能源可及性和安全性,避免传统高碳发展路径的锁定效应,共同迈向绿色、低碳的繁荣未来。
二是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筑牢灾害风险防线。对于许多气候脆弱国家而言,适应气候变化、防范气候风险更为紧迫。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改变不了。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断提高灾害设防能力。中国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普查评估、AI等新技术应用、工程设防、应急响应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做法和实践经验,可以与各方合作共享,加强在气候风险评估、早期预警系统建设、韧性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应对极端气候事件和防范化解大灾巨灾风险的能力,共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创新气候投融资模式,破解资金瓶颈。实现能源转型和气候韧性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中国积极履行国际承诺,通过南南合作援助资金、“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渠道,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并鼓励和支持中外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模式,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气候保险等工具,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气候脆弱国家的绿色低碳项目和适应行动,确保资金的可得性、可及性和有效性。
四是维护多边主义,凝聚全球气候治理合力。通往COP30的道路还需要全球南方国家加强团结,发出共同声音,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多边主义,与气候脆弱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发达国家兑现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承诺,避免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韧性,帮助他们加速绿色低碳转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已经确定了国际社会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目标、原则和路线图。从愿景到行动,从承诺到落实,需要的是坚定的政治意愿、务实的合作举措和持续的共同努力。”郑国光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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