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落实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推动
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应用,引导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在购车时首选
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更新的巡游车和新进入的网约车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出租汽车电动化水平。出租车企业积极响应,新突破、新进展不断,
绿色交通转型工作持续向上向好发展。
截止日前,我省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已达20563辆,占比47%,其中车辆规模较大的地市级层面武汉市有14072辆,占比74%;中等规模的十堰市868辆,占比49%;黄石市831辆,占比45%。超过或达到省平均值的县(市、区)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助部分的统筹作用,加快推进出租车电动化,取得积极成效。有竹山、郧阳、武当山、鹤峰、巴东等县(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100%,团风98%、来凤94%,麻城市84%、建始县78%、孝感城区68%、大冶市66%、保康60%、五峰县55%、十堰市直52%、秭归48%、阳新46%。今年以来元月1日至5月15日全省更新或新增新能源车955辆。
全省网约出租车新能源车辆达39660辆,占比93%。其中武汉市有30383辆,占比94%;全省元至5月新增网约新能源车395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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