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

文章来源:碳路者2016-09-08 15:05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渝府办发〔2016〕167号,以下简称《直接交易方案》),提出要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促进电力竞争性业务有序放开、公平竞争和多元化供应,逐步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并明确了组织监管体系、参与直接交易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参与直接交易的电价构成、直接交易的组织实施、计量结算及直接交易电量的调剂等内容。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直接交易方案》内容,市经济信息委现作出如下解读: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解读一:《直接交易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转变电力行业监管方式,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逐步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渝府办发〔2015〕99号),随后我委牵头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渝经信发〔2015〕38号)。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了三批直接交易工作,直接交易电量累计达90亿千瓦时,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6亿元。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按照中央深改办电改有关精神,按照《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电改配套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2号)及我市供给侧改革相关要求,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降低我市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并对《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渝府办发〔2015〕99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解读二:《直接交易方案》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电力直接交易是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放开用户电力采购和发电企业电力销售的自主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有利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降低我市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解读三:《直接交易方案》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1.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合作,提供组织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试点总体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共同组织实施;华中能源监管局监管试点各方交易行为;市电力公司负责试点交易的执行工作。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降低电力用户准入条件,惠及更多工业用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3.允许售电公司参与,有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许组织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售电公司进入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华中能监局、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渝发改能〔2016〕450号)有关规定执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4.放宽考核幅度,降低工业企业违约风险。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放宽电量偏差范围。将原《方案》中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合同电量年度允许偏差范围由±3%调整为±5%,这样可进一步规避直接交易的违约风险,有利于培育各市场主体。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5.进一步明细操作流程,有效推动直接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试点原则按年度实施,具体主要有以下环节:一是申请准入。二是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交易电力、电量、电价等事宜。三是电力调度机构对协商结果进行安全校核,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签订直接交易年度合同。四是市电力公司根据年度合同,分月实施。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年度合同电量出现较大偏差时,每年10月底对年度合同电量进行一次调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