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镇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6-02-02 09:08

选取基础设施较好、规划理念先进、发展潜力较大的镇(乡、街道)开展试点,摸索新型城镇化低碳发展路径。按照低碳发展理念,统领城镇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打造低碳生产生活综合体,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培育低碳文化,形成城镇低碳运营管理机制。鼓励试点城镇在低碳建筑、低碳交通、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城镇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化管理体系等领域实施探索。通过试点,园区碳排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生产力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主体原则上为镇(乡、街道)。优先考虑在推进低碳发展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组织协调、能力建设等方面基础较好的申报主体,省级中心镇优先纳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