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政策:回顾“十二五”+展望“十三五”

文章来源:世界资源研究所2015-10-17 21:59

中国已为实现2015年目标打好基础,但必须继续努力才能实现其新提出的国际承诺并继续开展气候行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研究发现,以下三项重要政府行动可能会对中国排放产生长期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2012年能源消费的排放占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78.5%;2014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6%。中国正考虑制定能源和煤炭的消费总量目标,并可能将其纳入国家、产业和省级“十三五”规划。如果这些目标最终纳入规划,政府将确定目标形式,包括以政府直接干预为支撑的约束性目标,以及可以通过较温和措施实现的预期性目标。政府制定目标的方式将显示该国的雄心水平,并直接塑造中国的排放轨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2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014年11月,中国承诺在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并争取提早达峰。为实现该承诺,中国需制定温室气体排放绝对增长量的目标。虽然政府尚未提出峰值水平,研究表明到2020年,通过完善政策,中国有能力将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90-100亿吨。政府已开始制定这一目标,政府官员需将国家温室气体增长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至地区(省市)和产业层面,确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3、实施国家碳定价体系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研究表明,实施碳定价是确保2030年或之前达到碳排放峰值的重要政策工具。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政府将于2017年建立全国排放交易体系。为了对这项重要工作做好准备,政府正努力建立强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报告和核查系统,确定排放配额的数量并制定分配方案,以克服各种技术和政治壁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迎接巴黎峰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近年来,中国、美国、欧盟及其他各方不断推动气候行动,为即将在巴黎举行的国际气候谈判注入强大动力。短短几年,中国在气候行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从不作出任何国际气候承诺,到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承诺降低碳强度,再到承诺碳排放峰值并实施一系列减排政策工具。未来,中国可通过继续努力保持这一趋势,超额完成低碳发展目标,并激励全球开展更大规模的气候行动。
本文合著者齐晔为首屈一指的中国环境政策专家,现任北京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高级研究员。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中文报告摘要。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世界资源研究所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性环境政策智库,其研究工作致力于寻求保护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实际解决方案。世界资源研究所成立于1982年,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拥有超过450名专家和员工,与各领域领袖密切合作。中国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是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第一个海外长期办公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下属的“智库和市民社会项目”小组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世界资源研究所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球最佳环境类智库,并于2013年和2014年连续获得全球能源与资源政策类智库第二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