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策略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1-04 16:54

坚持国家利益, 正确评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和责任。在国际气候谈判中, 中国要建设性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而不是跟风。中国的碳排放增长不仅要考虑中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因素, 更要考虑现代贸易和投资引发的转移性因素, 尤其是高碳产品出口引起的碳排放问题。要把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生存和发展排放” 的客观必然性与发达国家的排放相区别, 并要求出口的需求方, 为由出口产品造成的排放买单, 从而减少中国在减排温室气体上面临的国际压力, 避免陷入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给中国设计的陷阱。同时, 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国际合作中, 要坚持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标准, 对技术和项目严格把关,并准确核算减排成本, 增强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 防止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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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低碳经济的发展,变被动为主动, 实现发展与减排的良性循环。根据英国《斯特恩报告》得出的结论:及早开展相关行动在经济上是占优势的, 行动越及时, 经济损失越少。从中国实际情况看,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约束,为避免经济建设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其生命周期内的资金和技术锁定效应, 也必须高度重视向低碳经济转型。因此, 我们有必要把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视野中, 摒弃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 的老路, 从前瞻、长远和全局的角度, 部署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 寻找低碳经济与国家发展战略的结合点, 从而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为向低碳经济转型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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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条腿走路, 积极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 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从国际经验看, 政策机制和技术创新是向低碳经济转型必不可少的条件。中国同样需要在这两个方面下功夫: (1)在
政策机制方面, 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被认为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个混合型税种, 它的税率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 不同的能源由于含碳量和发热量不同, 会有不同的税负, 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 因此, 碳税对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积极发展有明显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 调整税收政策, 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支持低碳经济的税收体系。碳排放交易机制对促进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利益均衡、提高减排效率有重要作用。2008年8月, 全国首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挂牌, 它将为开展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提供平台。(2)要多管齐下, 支持技术创新, 促进低碳技术的重大突破。首先, 要高度重视早期投入, 给各种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展示项目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除了政府公共资金的投入以外, 设立低碳基金也是重要途径。目前中国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 以支持低碳发展的资金需要。但是, 现有的这两个基金在规模和使用方向上都有一定局限, 有限的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碳汇的项目,对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商业化运用还缺乏支持。此外,碳基金的筹资渠道、运作方式等方面也需进一步探索。其次, 整合现有的低碳技术, 通过技术交易等手段,促进其迅速推广和应用, 鼓励企业开发应用低碳先进技术。最后, 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与合作, 实现低碳技术发展的跨越式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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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低碳经济试点区”, 探寻发展低碳经济的途径。正如深圳等沿海城市成为改革开放的试点特区一样, 低碳经济也需要一些有条件的地区作为发展模式转型的试金石。可以考虑按照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特点, 选择试点区。比如, 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各选择低碳经济试点区, 采取相关政策吸引研发及高端制造业投资, 改造或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 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示范区。也可以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率先试点,通过低碳技术的引入和改造, 成为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2008年初, 世界自然基金会在中国以上海和保定两市为试点推出“低碳城市” 发展示范项目, 希望从上海与保定这两个试点城市的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制造与应用等领域中, 总结出可行模式, 陆续向全国推广,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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