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已出台并实施《南昌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南昌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南昌市环保局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授予该地区在环保领域的市级荣誉称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班子等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