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本在防治空气污染方面确实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曾就职于日本环境省、现为智囊机构“东京财团”研究员的染野宪治和日本公益财团法人“地球环境战略研究机关”中日合作项目办公室主任小柳秀明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中国目前的空气污染状况与日本经历过的严重大气污染进行了对比,并为中国治理空气污染开出了他们的“药方”。
必须转变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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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野宪治指出,日本战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也面临过很多环境问题,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但是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的环境问题是在30年的时间内逐渐显现出来的,比如先是工厂造成的公害,然后是城市型公害;而中国目前是复合型环境问题集中爆发。中国城市的污染物集中了当年伦敦、洛杉矶和日本工业城市所有的污染物质,既有二氧化硫,又有氮氧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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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野宪治表示,由于国土广大、气候多样、人口众多,中国的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也更大。这是过快发展的后果。他认为,中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要放弃单纯追求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要边发展边治理,同时要建立起能够让全社会遵守环保法规的诚信机制。环保应该作为国家目标,而不是环保部一个部门的目标。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小柳秀明则表示,中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疑要求环境的各个方面都要得到改善。但是,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有很大的困难。这是由于实现这个目标不是从“零”开始,而是要从“负数”位置开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他指出,中国严重的大气污染并不是气象因素导致的特殊现象,而是上述资源浪费型的经济增长、先污染后治理的欠账、过热的经济增长、不充分的工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第一、环保措施第二”的理念等导致的必然结果。
治污可以带动经济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关于如何协调经济发展和治理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染野宪治介绍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也出现了大气污染、重金属污染、水俣病、四日市公害等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开始采取各种治理措施。1967年出台的《公害对策基本法》提出:“在保护生活环境方面,要实现与经济健康发展的协调。”这就是“经济协调条款”,显然仍是把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但是到1970年,人们对高速增长的看法开始改变,反对高速增长的人超过了支持高速增长的人。当年,日本修改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删除了经济协调条款,当时的首相佐藤荣作指出:“没有福祉就没有增长。”
染野宪治认为,先污染、再治理,首先在伦理上就说不过去。经济的发展是为了国民的福祉,如果国民的生命健康因此严重受损,经济增长就丧失了意义。此外,从经济角度来说,先污染、后治理也不划算。例如,根据1989年的统计数字,日本水俣病的公害损失额为126亿日元(1美元约合102.37日元),而如果能够提前投入1.25亿日元,就可以防止水俣病;四日市公害造成的损失额为210亿日元,提前预防也只需要148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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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经济还有带动作用,例如,1975年,日本公害对策投资占设备投资的约18%,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5%,防止公害的机械制造业生产额达到7000亿日元。防止污染的措施还促进了GDP的增加。比如,1974年,日本迎来排烟脱硫投资额的顶峰,如果这个措施推迟10年,大气污染受损额将增加12万亿日元,而GDP将减少6万亿日元左右。如果能够提前8年采取措施,则不仅可以增加GDP,还能够减少受损额。在经济发展进入稳定增长之前,正是为了防止公害而进行投资的适宜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