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2010年、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批共42个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各试点地区按照国家部署和各地低碳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试点地区均提出了较为严格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201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列入试点的10个省市2012年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平均幅度约为9.2%,高于全国6.6%的总体降幅。二是部分试点城市设定了碳排放峰值目标。第二批试点省市通过设定碳排放峰值目标,以倒逼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发展。三是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各试点省市均提前完成2005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部分还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和能力培训。多数试点的地级城市也积极编制本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四是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各试点地区出台了一批推动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部分地区还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低碳社区、低碳产品认证等试点,建成一批低碳示范社区、产业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商业。五是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各试点地区积极扶持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试点地区已经形成一批低碳技术创新示范产业。各试点省市还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优先推广的低碳能源、原材料替代、碳捕集利用封存等低碳技术。(来源:易碳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