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化学工业“原料碳”特性与众不同,化学工业与其它工业以“燃烧碳”形式消费化石能源情况不同,其他工业消费的化石能源基本都是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而化学工业,作为“燃料”的化石能源是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作为“原料”的化石能源,一部分转化为二氧化碳,从系统中排放,而相当大的一部分转化为化工产品,随产品带出系统。在计算化学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时,应该将带出系统的碳做相应的扣减。
我国化学工业碳总量消耗近7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亿吨
为理清全行业真实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种方法是从微观角度出发,核算各个化工生产企业、各种化工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再汇总加合,形成全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这种方法需要大量基础工作支持,由于基础数据不全,往往得到的结果不能反映全行业的真实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201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利用该《指南》提供的方法,从全行业宏观角度出发,理清行业流入边界前端所有含碳原料和流出末端所有含碳产品,做碳平衡核算,然后计算碳损失,再折算成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之下,采用这种方法更加反映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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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第二种方法,化学工业行业边界前端流入的含碳物质主要包括: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其他石油制品、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炼厂原料、乙烯原料、燃料类;煤炭、焦炭、兰炭、焦炉煤气、煤焦油等煤化工原料、燃料类;石蜡、溶剂油等精细化工原料类;此外还有含碳矿石、电力、热力,以及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等辅助生产类含碳物质。
末端流出的产品类含碳物质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石油沥青等油品类和“三烯三苯”类、碳一化工类,精细化工类以及众多下游化工产品。这些产品相应进入交通、轻工、农业、纺织和民用等多种领域,此外还有数量不大的电力、热力等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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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方法核算,2011和2012年,我国化学工业流入边界碳总量分别为6.6亿吨和6.9亿吨。末端“流出碳”中,“产品带出碳”约为3.7亿吨和3.9亿吨,“损失碳”约为2.9亿吨和3亿吨。“损失碳”折二氧化碳约为10.7亿吨和11.1亿吨,这就是我国化学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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