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9日集中公布一批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和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广东碳排放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5家地方交易所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交易机构备案条件,成为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备案机构,其备案函的落款均为2013年1月8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等3家机构符合备案条件,允许在能源分配、制造业、废物处置等领域从事自愿减排工作,其备案函的落款为2013年6月或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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