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从三方面着手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增加风光电消纳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2016-11-09 15:39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人民日报记者]请您解释一下落实全额保障型收购制度将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合理水平”这四个字。第二个问题,煤电从9亿控制在11亿,绝对量增加了2个亿,就这个绝对量仍然是所有发展结构里面最大的,比如像其他的都在1亿以内,那么这两亿的火电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发展这么多火电,对气、风会造成的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韩水]感谢你的提问,也是切中我们规划的核心。第一个问题是把我们的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我们是怎么提出来的?我们有什么举措?在这里我也说一下。第二个问题关于如何控制煤电,如何控制在11亿,包括和其他新能源之间的比例分配是如何考虑的,我们下一步请学农司长来回答。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韩水]关于风电和光伏,大家知道现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十三五”规划要着力解决现在电力系统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弃风、弃光的问题。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一个是布局的原因;二是电网输送的原因;三是系统调解能力的原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韩水]第一方面我们在风电和光伏的布局上在“十三五”要进行优化,一些弃风弃电的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的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促进光伏的就近消纳。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韩水]第二个问题就是尽可能在电网上适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网建设一是远距离输送,我们在利用现有已规划建设的输电通道着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力度。在“十三五”期间我们运用西电东送的输电通道增加400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同时我们也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了改造力度,希望通过配电网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能够使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就近消纳。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韩水]第三也是这次规划的特点,就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从这么几个方面提升。一是要加大调峰电源的建设规模,第一是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间建成1700万千瓦,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6000万千瓦;第二是建设一部分调峰用的气电,我们在规划中部署大概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的建设;三是加大了燃煤电站灵活性的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在“十三五”期间部署热电联产机组要改造1.33亿千瓦,纯凝机组改造8600万千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区的调峰能力,这是我们在增加调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安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韩水]我们所增加调峰能力的量是通过系统工程的办法优化出来的,我们的优化指标就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这个合理水平是力争控制在5%以内,这个5%以内也是通用的一个控制指标,但各个地区情况还不一样,因此我们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适当地弃风弃光,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更大,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的发展。同时为了配合这些政策,我们还提出电网方面要加强优化,负荷方面要加强电能替代的力度,特别是利用低谷电能替代,特别是电采暖消纳的低谷的富余电力,同时研究推进峰谷电价的政策,推进各种辅助服务市场等等,通过这些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同时并举,也是多措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我建议还是用“合理水平”比较好一点,因为5%左右是我们优化后的结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人民日报记者]控制在合理水平?或者说是降低?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韩水]肯定是比现在的弃风弃光率大大降低。既增加了风光电的消纳,还可以基本保障风光电的盈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