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体制创新能否控制污染排放?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5-28 11:10

什么是排污权交易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其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可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不失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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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体制仍存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据易碳家了解到,我国应推进排污权交易体制创新。总结我国碳交易试点工作经验,以及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和搭建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积累硫、碳、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交易经验。鉴于目前排污交易法规不足、排污配额分配方法不完善、排放监测和监管能力有待强化等,我国需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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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国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核查和监测工作,也很重要。废气污染具有空间转移性,加上企业可以跨区、跨行业来规避监管,要实现污染总量控制目标,最终要统一全国交易市场。建议在部分省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完成全国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核查和排放监测等工作,为将来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据易碳家了解到,我国还应确立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仅有关于排污许可证的一般规定,排污权交易缺乏法规支持。建议明确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的法律地位,结合试点省市工作经验,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管理办法、排污交易监督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排污权交易的有法可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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