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士康“卖碳”获利千万到“合同能源管理”

文章来源:嘉德瑞刘艳军2014-09-29 20:54

2013年,富士康在深圳公司投入的节能改造资金不到5000万,但产生的结余配额约占深圳市年度结余配额的近三成,仅靠出售部分结余配额,富士康就获益1000多万元。在经济结构转型,耗能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降本增效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富士康能够“卖碳”获利千万,似乎有什么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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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富士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庄春源近日透漏,富士康碳交易受益较多,很大程度是采用了能源托管站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新成立“富能新能源科技公司”,专门负责成员公司节能技术开发、项目改造及碳资产管理,然而这种把节能减排任务外包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做法正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毫无疑问富士康就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了卖碳获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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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欧美,1997年引入中国。这种模式引进国内以后大大促进了国内节能企业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从单纯的节能设备制造转变为节能投资,促进了节能减排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节能企业本身的快速成长,更有很多企业将企业的重点发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后着渐的适应了中国的能源环境,在运营上一步步的走向完善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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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节能减排的压力增大,耗能企业对专业化的节能服务需求也逐渐增大,节能服务产业空间也比以前广阔,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服务行业的主导模式,在节能服务行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截止2013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数量达到4852家,合同能源管理总投资额从11.0 亿元增长到742.3亿元,增速59.71%;形成节能量2559万吨标准煤,占2013年全国节能能力目标(6000万吨标准煤)的42.65%。从结构上来看,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居多。从节能领域来看,钢铁依然是主要行业,其次是电力、石化、建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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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能够快速发展,关键点有两处:1、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技术可靠,能够在不影响用能企业的正常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目标;2、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通畅,成本低,节能投资具有明显的财务效益。由于用能企业不需要承担投资成本,而且能够获得节能收益,从财务的角度来看,用能企业一般都比较欢迎。但是,一般的工业节能改造都会与企业的主要生产系统相关,例如玻璃厂的余热发电量会影响生产线的运行,而余热发电量与生产线的产值相比比例较小(不到1%),因此,节能改造技术的可靠性非常关键,是影响用能企业是否愿意改造的关键因素。另外,从节能服务企业的角度来看,投资收益则是其主要关注点,关键影响因子包括融资成本、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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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耗能企业来讲,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利润率较低,支出成本较大,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具备较大吸引力,富士康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讲,中小企业在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之下,较高的融资成本影响其竞争力,但是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成本较低,具备明显的优势。另外,宏观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并不是大幅下降,整体来看,长期投资的风险依然可控。因此,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依然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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