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共分为五部分。一是给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和形态,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拓展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二是明确投资与建设要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项目
新能源规模及投产时序,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三是细化运行管理要求,明确项目及内部主体、公共电网间的安全责任界面,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管理模式,提升项目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能力,促进
新能源就近消纳。四是交易与
价格机制,明确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允许内部协调优化运行方式、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明确计量结算要求并按就近消纳
价格机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基于分时计量的绿电溯源机制,与绿证、碳核算等做好衔接。五是做好组织保障,明确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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