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工信部部署要求,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顺利完成2025年自治区多晶硅行业现场节能监察。此次多晶硅行业节能专项监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光伏行业“反内卷”和工信部“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的重要有效手段。为高质量完成专项监察任务,中心及时组织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机关沟通联系,根据任务安排优化调整现场监察人员分组,细化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了专项监察程序规范、数据准确、详实全面。
此次专项监察任务共涉及我区多晶硅行业10户企业,设计年产能99.6万吨,监察期内实际产量52.8万吨,产能利用率53.0%。监察企业整体能耗水平较好,10户企业中有6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可对标国家限额标准,其中5户企业单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1级水平、1户企业达到2级水平,6户企业加权平均单耗6.53千克标煤/千克,达到1级能效。有2户企业不适用国家限额标准,1户工艺为硅烷流化床法制颗粒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11千克标煤/千克;1户主要产品为电子级多晶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69千克标煤/千克,另有1户企业停产。
通过此次多晶硅行业专项监察,为下一步修(制)订限额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中心也达到了锻炼队伍、凝聚力量的目的,为顺利完成年度总体监察任务开了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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