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至2024年,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好于时序进度,预计可圆满完成“十四五”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截至2024年底,全省水电装机超8300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占全省总装机的比重为55%。提速
新能源开发建设,
新能源已成为云南省仅次于水电的第二大电源,绿色能源底色更加鲜明。
持续深化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空间相对充足的优势,云南省加快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延链补链,工业绿色发展动能持续壮大,推动工业由传统产业拉动向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双轮驱动”转变。
稳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2024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
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提前实现“十四五”目标;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比达到“十四五”目标。
加快推动交通领域节能降碳。云南省完成绿美交通三年行动任务,打造250个绿美交通标杆典型示范项目,昆明、保山、普洱被命名为“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昆明被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资源及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全省公共机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量5.37万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累计建成节约型机关数量占创建对象总数的93.67%,其中省直机关创建比例达9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推动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构建政策体系,协调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设备更新方面,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能效“领跑者”行动。聚焦工业、环境基础设施、用能设备等领域,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谋划、申报、实施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回收循环利用方面,规划建设6个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拆解废弃家电500余万台,报废汽车超30万辆。
坚持以人为本,绿美惠民。云南省通过实实在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和营造共建共享氛围,不断提升全省节能降碳工作影响力,努力营造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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