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普惠市场要素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蒋南青2023-01-31 11:36

作为一种绿色生活方式的闭环回馈机制, 碳普惠运行需要场景、 标准、数字化平台、 监管机制等多要素共同支撑, 同时也需要政府、 企业、 公众、科研机构、 商业、 金融、 公益组织等多行为主体共同参与。
 
1. 政策支持
 
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 《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 和 《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 均倡导碳普惠机制。
 
2. 行为
 
个人低碳行为主要是由其环境态度决定的。 而国内外研究者通过调查分析得出另外一个结论: 公众的环境态度和环境行为之间存在不一致的现
 
象。 公众对环境可以持有很高的认同感, 但不等同于会有环境保护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2021 年发布的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 显示, 公众普遍具备较强的环境责任意识和行为意愿, 但在践行绿色消费、 分类投放垃圾、 参加环保实践等领域却存在 “高认知度、低践行度” 现象, 践行情况 “表现一般”。
 
美国经济学家、 芝加哥大学教授理查德· 泰勒提出 “助推 ( nudge) ”理论, 指出正确的助推可以帮助人们做更好的决定。 微小的决定可以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很大影响。 2020 年, 联合国环境署出版 《绿色微行动手册》, 选择 40 多种学生、 教工和其他校园成员在生活中作出环保的小决定, 即 “绿色微行动”。 这些微行动, 可以养成减少浪费和过度消费、 拥抱节能低耗的生活方式。 通过这些方法, 学校的管理者和环保人士可以促进师生践行环保理念, 将来自衣、食、 住、行的个人碳排放减少约 75%。
 
3. 基于个人行为的数字化全社会场景
 
在消费者和企业的各种消费行为中, 需要辨识出有效场景 ( scenario),可以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场景, 让公众意识到行为可以实现。 数字化技术为公
 
众践行绿色低碳场景和记录行为提供了便捷可能, 且实时动态, 让传统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行为成为可能, 如网络购物、 网上外卖、 在线教育、 在线会议、 共享出行、 旧物回收等场景。
 
4. 消费端减排场景的碳普惠方法学或标准
 
公平公正原则是碳普惠机制的重要基础, 不同的绿色行为需要不同的量化核算方法学, 这对方法学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目前没有现成的相关部门认可的方法学的情况下, 采用团体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形式。2022 年初,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首个团体标准 《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导则》, 提出了行为减排计算的原则和量化导则, 并提出 40多个具体的减排行为, 如共享出行、 临期食品、 塑料包装替代材料、 餐饮行业减少食物浪费等, 并不断在增加。 企业方面, 如阿里巴巴集团制定企业标准, 先行内部统一各种场景。
 
在计算上, 场景可能与企业端、 消费端都有交集。 若产品的减排量来自产品本身的设计, 如低碳产品, 通过在使用阶段减少的碳排放量平摊到个人每天的账户。 而对于消费者选择带来的避免排放, 确定基准线和替代场景, 以及是否会带来其他额外的排放量, 如不需要餐具, 就是餐具本身的排放量, 而对于小份菜, 减排来自减少的餐食的浪费部分, 都会带来餐盒和配送的额外排放。 并非所有的数字化场景都有减排量, 仍然需要进行更多的实际数据调研和分析, 形成科学的减排计算方法。
 
5. 第三方个人碳减排账本数字化平台
 
基于个人行为场景利用数字化技术, 构建个人数字化碳账本, 作为生活消费端自愿减排交易平台基础。 因为需要对各平台设立的减排核算方法或标准进行认证, 建立第三方平台可打通生活消费端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与核证自愿减排的核算规则体系。 对于经认证的平台可以开展自愿减排交易。
 
数字化技术和碳普惠机制结合, 可以极大地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在统一适用的行为碳减排量化标准基础上, 对个人、 企业和城市不同层面输出碳减排账本, 具有统计计量作用, 以第三方数字化绿色生活减碳计量的底层平台展示碳减排动态。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 4 点。
 
(1) 授权个人减排行为, 通过模型计算可即时量化为减排量或绿色积分;
 
(2) 公众、 社团、 企业、 地区单位可实时查看自身践行绿色行为在个人、 企业和地区范围为单位的减排效果, 亦可进行分散式集中管理;
 
(3) 后端进入交易, 负责发放物质、 精神或金融激励, 并实时抵消; 可进行减排量排名等竞争机制, 颁发碳减排或碳中和认证证书;
 
(4) 过程公开透明, 准确持续发放, 实时监督结果可控。 公开接受政策监管。
 
6. 避免重复计算、 可进行交易的碳普惠机制
 
碳普惠若要参与自愿减排市场, 就需要有统一的标准、 量化工具、 实时交易平台机制以激发个人参与。 由于碳普惠的减排量与前端生产环节、 后端个人行为选择移动出行方式, 或者产品的租赁、 回收或者服务的共享, 需要与供应链中减碳核算相对应, 既形成企业对于整个供应链减排的可追溯, 同时也防止重复核算。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