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李丽旻2022-06-29 08:52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严刚出席“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2022年大会”并发表主旨演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1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了58%,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了85%,水质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了87%。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仍有36%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高出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5倍。基于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同根同源”的特性,要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推进的任务体系。
 
以下为发言内容整理
 
▍一体谋划:减污和降碳联系紧密
 
我国正面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双碳”工作的双重挑战。需要注意的是,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存在“同根同源”的特性。尤其在大气污染排放方面,我国所有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源、50%左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源和85%的一次PM2.5排放源都和二氧化碳排放源高度一致。与此同时,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污水治理也与碳减排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减污降碳,很大程度上可以协同推进,这就为“一体谋划”提供了基础条件。
 
为此,中央提出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件既是对减污降碳工作的总体部署,又是具体的行动指南。
 
▍一体推进:“六维”协同实施
 
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建议从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措施协同、政策协同和监管协同六个维度协同推进。
 
目标协同,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制定政策。通过以碳达峰行动深化环境治理,同时通过环境治理来助推高质量达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这正是未来减污降碳工作的方向。
 
区域协同,更好地发挥降碳行动对环境质量改善的综合效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广东省也是我国碳排放主要区域,这些地区的碳排放占全国总量的50%左右。为此,应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的降碳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领域协同,通过碳排放清单和污染物排放清单,识别影响污染排放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能源、工业、交通是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在碳汇建设和生态修复方面也应协同一体推进,实现更大的生态环境效益。
 
措施协同,增强污染防治与气候治理的协同性。未来在选择减污措施时应将降碳协同度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在末端治理的技术选择时考虑协同控碳的效果,优化选择治污技术路线。
 
政策协同,推动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应在标准体系建立、经济政策考核制度等方面做更多探讨,实现一体推进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监管协同,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在统计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以及企业执法监管等方面一体推进,提升综合的管理效能。
 
▍一体实施:多维度多层面开展模式创新
 
对于如何推进减污降碳这项工作,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对减污降碳协同度进行评估,建立一套定量化跟踪、评估、反馈减污降碳效果的指标体系。通过这套指标体系,实现不同城市、不同领域之间的横向排名比较;实现同一城市、同一领域时间维度的纵向比较分析;发现重点区域的薄弱环节,为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提供决策指引。
 
其次,从不同的维度开展创新行动模式。一是从城市尺度上统筹多要素的生态环境和“双碳”目标,提出空间管控格局、源头防控、协同治理、资源节约、生态建设扩容等具体行动,支撑减污降碳;二是在园区层面开展创新行动,立足园区的特点,从能源流、物质流、信息流等方面建立园区的实施体系,促进整个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在企业层面实现多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先进技术,探索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最后,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减污降碳的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更有效的减污降碳管理。通过构建一致源分类体系、建立融合清单,全面、科学刻画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特征,有力支撑协同治理。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