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采取强制性措施降低船舶碳排放

文章来源:气候变化与环境碳交易网2021-06-24 14:56

国际海事组织6月17日表示,该组织已采取新的强制性措施来降低国际航运的碳强度,为航运业指明方向,以实现 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初始战略中确定的减排目标。
 
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17 日举行的在线会议上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附则六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要求船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修订案结合了技术和操作方法来提高船舶的能源效率,也为未来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新措施将要求所有船舶按照提高能效的技术手段计算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并设立年度运营碳强度指标和评级制度。碳强度将温室气体排放与远距离运输的货物量联系起来。
 
船舶将获得能源效率评级。新措施鼓励主管部门、港口当局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酌情为评级为 A 或 B 的船舶提供奖励,这也向市场和金融部门发出了强烈信号。连续三年评级为 D 或 E 的船舶需要提交纠正措施计划,以表明如何达到要求的指数(C 或以上)。
 
短期碳强度措施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减少温室气体初始战略的目标,即到2030年将国际航运的碳强度比2008年降低 40%。初始战略制定了中短期措施。此次通过的措施属于短期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Kitack Lim)表示,新措施将引导航运走上正确的脱碳之路。
 
林基泽说:“脱碳之路很长,但也是一条共同的道路,我们需要考虑和尊重彼此的观点。自我们的旅程开始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公约》附则六的修正案预计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生效,船舶能效指数和碳强度指标认证的要求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意味着第一次年度报告将于2023 年完成,2024 年首次进行评级。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六有 100 个缔约国,它们按照吨位计算占世界商船的 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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