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动洗衣机、照明产品等五类产品能效
“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暨能效“领跑者”
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7〕2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推动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研究制修订了《电动洗衣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照明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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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拟于近期开展电动洗衣机、照明产品、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工作,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申报,并于12月30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号》,组织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入围企业将相关能效“领跑者”产品年度推广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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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
韩斌杰 电话:(010)68505574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联系人:
莫虹频 电话:(010)68205369
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人:
徐 炜 电话:(010)82261696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 检 总 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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