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拟定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表 2017年底前燃煤机组(锅炉)全部完成改造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12-03 14:04

针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滨州市提出,2016年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50%以上;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70%左右。2017年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所有燃煤机组(含30万千瓦及以上)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围绕燃煤锅炉,2016年年底前,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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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型燃煤锅炉(炉具),2015年年底前,除确有必要保留的以外(2015年底前完成煤改电或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淘汰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大力推行农村地区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周边热电厂和超低排放锅炉集中供热,鼓励煤改电或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加严标准 综合考核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滨州市提出,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措施,积极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加强绿色电量调度,制定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逐步加严的区域性地方环保标准,确保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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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滨州市实行项目化管理,要求各责任单位树立项目化理念,把各自承担的改造任务从数量、时间、标准、责任等层面进行细化分解,量化成一个个可操作、可运行、可监督、可检查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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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按照《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DB37/T2537~2014)等技术要求和超低排放检测技术规范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进行监测。环保部门根据上级实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绩效审核和奖励办法,加强对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锅炉)的监管、监测,认真评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科学核算减排效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通过绩效审核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燃煤机组(锅炉),滨州市积极落实激励政策。市财政予以“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在原有环保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实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对已落实超低排放电价的给予增加发电200小时奖励,对尚未落实超低排放电价的给予增加发电300小时奖励。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通过绩效审核的燃煤机组(锅炉),按省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的规定核减排污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此外,滨州市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依照超低排放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超低排放设施正常运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加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确保准确、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现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不能准确反映超低排放实际情况的应进行更新。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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