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记者在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黑龙江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指标降至522.03千克标准煤,较201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9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8.71%,基本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6%的节能目标。
会上,黑龙江省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表示,要抓好《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配套制度,建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的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要制定科学的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置、财务核销和资产处置政策,积极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废弃物品集中处置回收体系,提高公共机构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据悉,2014年,黑龙江省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95.6%,超过进度目标15.6个百分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会议表彰了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黑龙江省司法厅等黑龙江省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