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对拒不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企业实施按日处罚且处罚数额不封顶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2014-12-11 15:57

近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对持续性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且处罚数额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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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环保执法中,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多是‘一锤子买卖’,即发现一次违法开一张罚单,难以对排污企业产生震慑作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说,(征求意见稿)在处罚力度上升级了。只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条例中规定的行为之一,将受到罚款处罚并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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