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本月底将公开国控企业排放状况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8-28 15:07

山东省青岛市58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自行监测数据将于本月底公开。此举旨在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升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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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企业将通过企业网站等渠道和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平台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企业自行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手动监测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监测方式不同,对监测频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也不相同。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监测频次上,企业以自动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监测频次为全天连续监测,自动监测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与省、市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企业以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要每日监测,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对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每周至少监测一次,颗粒物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月至少监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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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时限要求上,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两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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