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后,国家发改委8日正式公布2013年度全国31个省(区、市)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评价考核结果。其中2013年,
北京、河北、上海3个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安徽、海南等5个省(区、市)为基本完成等级;新疆因新上项目多、新增能耗大等原因为未完成等级。其中,对超额完成等级、节能措施落实较扎实的
北京、河北、上海等9个省(市)予以通报表扬。按照相关要求,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对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以及能源消费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有条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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