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日前,九江市环保根据上半年环保部污染减排核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积极协调市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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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调度车辆淘汰进展。市环保局积极和公安交警部门协商,对机动车减排情况进行每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2013年机动车淘汰目标(即包括城市公交在内的客运汽车 51辆、重型载货汽车651辆、其他机动车辆7423辆)。 二是及时发放环保标志。市环保局环保标志发放点,加大了新注册、转入、转出、淘汰和强制注销车辆环保标志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发放力度,全面推行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三是及时加强黄标车辆管理。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环保部门的检测配合下,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及时进行了强制淘汰,确保了机动车的淘汰力度。